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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市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分级分类安全监督管理规定(试行)》(深交规〔2022〕1号)要求,我局已完成2023年度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分级分类初评工作。
现将2023年度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分级分类初评结果进行公示(详见附件2),公示期限5个工作日。对分级分类初评结果有异议的可向我局(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紫竹七道16号市交通运输局大楼1613室)提出书面异议,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匿名举报或者来信将不予受理。
特此通告。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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