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住这几点,告别专利无效风险

作者:宏创为高新认定发布时间:2024-03-19 16:27:49

是不是获得专利证书后,企业就能高枕无忧了吗?如果你这样想,那就大错特错,对于竞争对手的虎视眈眈,专利证书不见得能成为专利的护身符。企业很容易陷入的几种专利无效风险,一旦出现这些情况,你的专利就会被无效。今天我们就来谈谈企业专利陷入风险的情况有哪几种?

记住这几点,告别专利无效风险

1. 起诉侵权有风险

若发现别人的专利对自己构成侵权,一般都会起诉侵权专利持有人,殊不知,这可能导致自己赔了夫人又折兵。
专利法第四十五条 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
也就是说,你起诉别人侵权,别人也可以对你提起专利无效复审。如果你的专利太low,就会被宣告无效。

2.余额不足 专利宣告无效

专利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专利保护时间也是有限的,过了保护时限,你的专利便不再是你专有的。此外,专利法四十四条规定: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

3.实用新型专利易被对手无效

实用新型专利是三种专利类型(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中的一种,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专利法中对实用新型的创造性和技术水平的要求比发明专利低,其稳定性也不如发明强,易被竞争对手无效。

4.重复授权

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即一个发明创造只向一个人(最先申请的人)授予专利权。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出现上述情形不能取得专利权,已经取得专利权的,可以宣告其无效。

5.专利申请中的不合法

说明书没有充分公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授权专利的权利要求书没有以说明书为依据;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超出规定的范围;专利权的主题不符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的定义;同时申请的协商授权原则;授权专利的权利要求书不清楚、不简明或者缺少解决其技术问题的必要技术特征。

6.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

包括: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情形;科学发现等法律规定不授予专利权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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