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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支持科技发展实施细则》有关规定,龙岗区科技创新局拟对2022年第三批科技企业研发投入扶持共4个项目进行资助,现予以公示,向社会征求意见。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有异议的,请在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我局提出。单位提出异议的,请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请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手写签名),我局将对异议人身份和反映情况予以保密。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保护拟激励企业的合法权益,凡匿名提出异议的,我局将不予受理。
请公示名单内的企业按照以下要求提交拨款资料进行申领:
1、资金收据(收据书写要求及式样详见附件2);
2、受资助单位拨款办理人及账户确认函(详见附件3);
3、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加盖公章);
4、公示名单中备注需补交资料的,需将补交资料盖公司公章后,与上述材料一并提交。
请将以上拨款材料于12月7日前邮寄至成果转化科(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清林路海关大厦西座607室)。
投诉处理科室: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局办公室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清林路海关大厦西座6楼620室
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局
2023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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