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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全市文化产业发展,根据上级统一部署,我局决定组织实施2020年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配套资助项目储备工作。现就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已获得国家、广东省文化产业专项资金资助,且已实际使用获资助资金80%以上。
二、资助标准
在专项配套资金年度支出预算额度内,按照最高不超过上级资助资金70%比例给予配套资助。
三、资助方式
无偿资助。
四、受理决定机关
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五、联系方式
受理地点:深南中路1043号文化大楼1楼文创资金受理室
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19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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