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东莞市促进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商务服务专项-对外投资合作事项)初审结果的公示

作者:宏创为高新认定发布时间:2023-08-15 11:07:53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东莞市商务局关于印发〈东莞市促进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东商务〔2022〕137号)和《关于印发〈东莞市促进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东商务〔2022〕161号)等文件精神,我局对马可波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等9家10个项目进行了初审,现将初审结果(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满,将进入复审阶段。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通过书面署名方式向东莞市商务局反映。

公示时间:2023年8月14日至8月18日

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莞太大道33号4楼市商务局对外经济合作科

东莞市商务局

2023年8月14日

附件下载:2023年东莞市促进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商务服务专项-对外投资合作事项)初审结果汇总表

2023年东莞市促进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商务服务专项(对外投资合作事项)初审结果汇总表
序号 申请企业名称 申报资助类型 2022年实际发生金额
(元)
最高资助额(元) 资助比例 申报资助金额
(元)
实际资助金额(元) 初审意见 备注
1 马可波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投保境外投资信用保险 904,959.69 400,000.00 20% 180992.00 180,992.00 通过
2 艾尔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83,745.85 400,000.00 20% 16749.00 16,749.00 通过
3 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9,901.55 400,000.00 20% 21980.00 21,980.00 通过
4 熵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2,213.95 400,000.00 10% 5221.00 5,221.00 通过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项目,按实际发生费用已享受中央财政资金90%标准资助。
5 东莞市净诺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9,242.80 400,000.00 10% 1924.00 1,924.00 通过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项目,按实际发生费用已享受中央财政资金90%标准资助。
6 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09,708.36 400,000.00 20% 61942.00 61,942.00 通过 该项目是“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项目,但因在规定申报期间内未向省商务厅提交完整资料(缺报到登记表回执),故未能享受省级中央财政资金资助。
7 东莞市铭皓照明有限公司 89,919.45 400,000.00 10% 8992.00 8,992.00 通过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项目,按实际发生费用已享受中央财政资金90%标准资助。
8 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保境外员工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65,125.00 150,000.00 20% 13025.00 13,025.00 通过
9 东莞市中展矿业投资有限公司 277,831.64 150,000.00 20% 55566.00 55,566.00 通过
10 东莞市猎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投保对外投资前期专业服务项目 600,000.00 100,000.00 20% 100000.00 0.00 不通过 该公司境内主体委托了专业机构(提供前期专业服务)签订了服务合同,但签订合同期间该机构并非“具有相应资质资格”,与申报指南规定相违背。(合同签订时间,该机构还未办理营业执照,不具备法人资格)
合计 366391.00 366,39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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