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受理2023年黄江镇创新驱动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请的通知

作者:宏创为高新认定发布时间:2023-08-03 16:31:54

各有关企业、单位:

根据《黄江镇创新驱动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修订)》(黄府〔2020〕6号)文件,我局开展2023年黄江镇创新驱动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受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

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成功申报2022年度国家级/省级/市级认定(评定)的创新驱动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企业,(备注:因2021年度第三批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市奖励资金拨付时间较迟,现同时补充开展黄江镇2021年度第三批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奖励金额申请受理工作)具体资助项目范围以《黄江镇创新驱动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修订)》内容为准,同时依据《关于印发〈关于东莞市科技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财政专项资金不予支持具体范围的若干规定〉的通知》(东财〔2017〕341号)及《关于东莞市科技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财政专项资金不予资助具体范围的补充通知》(东财〔2018〕265号)等文件要求,执行有关规定。

 

二、资助项目条件

申请人以我镇地址申请项目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本镇注册的企业、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二)纳税主体地址属我镇行政区域;

(三)办法另有规定除外。

 

三、纸质申请材料(一式两份)

(一)提交《黄江镇创新驱动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提交单位法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项目获得的证书、文件、批复、银行进账单、合同、协议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核对后退回)。

提交银行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核对后退回)。

提交营业执照(法人登记证或社团登记证)复印件(法人签名盖公章)和原件(核对后退回);同时,进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东),打开“2022年度报告”页面截图打印。

提交《黄江镇创新驱动发展专项资金使用承诺书》(注意填写R&D投入比例)。

所有书面材料应按A4规格、按顺序合并装订成册并每页盖公章。所有申报材料请自行留底,送审申报材料不予以退还。

 

四、受理时间

受理包括网上申报和提交书面材料两个环节。

(一)网上填报时间:8月2日至8月15日17:30前(10个工作日)。

(二)书面材料提交截止时间:8月22日17:30前(5个工作日)。逾期不予受理。

 

五、网上申报流程

(一)申报单位进入黄江镇经发局业务系统-企业客户端注册账号,登录系统后,通过【专项资金申报】链接,填写申报书并按要求上传相关附件。

(二)申报单位网上提交后,由黄江镇经济发展局进行网上审查。

(三)经黄江镇经济发展局网上受理后,企业在系统中下载并打印申请书,连同附件材料(一式两份)报送到政务服务中心。

 

六、书面材料受理预约方式

所有进入黄江镇内政务办事大厅办理业务的群众,请通过“i莞家”微信公众号或其他渠道提前预约,预约成功后,再按预约时间段入场办理业务,未预约人员不能办理窗口业务。预约操作流程如下:

关注“i莞家”微信公众号→选择“预约办事”→选择“在线预约”→选择“黄江镇”→选择“黄江政务服务中心”→选择“综合二区(企业开办、建设工程类业务)”→选择“经发(原商务、工信科)”业务→选择时间段,即可完成办事预约。

 

七、注意事项

申请企业(人)对所有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提交。

黄江镇经济发展局

2023年8月2日

 

附件:1.黄江镇创新驱动发展专项资金使用承诺书

2.黄江镇创新驱动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修订)

3.黄江镇经发局服务网企业注册及业务填报指引

[  返回首页  ]

服务热线

18565668281(微信同号)

知识产权代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精特新、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重点技术攻关、单项冠军,工程技术中心、专精特新

微信服务号

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