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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关于举办第十二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国科发火〔2023〕35号)、《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举办第十二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广东赛区)暨第十一届“珠江天使杯”科技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粤科函区字〔2023〕452号)有关要求和部署,组织举办2023年第十二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广东·中山赛区)暨第七届中山市科技创新创业大赛,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企业在中山市内注册,具有创新能力和高成长潜力,拥有知识产权且无产权纠纷,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发、制造、服务等业务。
(二)企业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且为非上市企业。
(三)企业2022年营业收入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
(四)大赛按照初创企业组和成长企业组进行比赛。工商注册时间在2022年1月1日(含)之后的企业可参加初创企业组比赛,其他企业参加成长企业组比赛。
(五)入围全国赛的成长组企业须获得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编号或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
(六)在往届大赛全国总决赛或全国行业总决赛中获得一、二、三名或一、二、三等奖的企业不参加本届大赛。
二、报名方式
自评符合参赛条件的企业自愿登录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官网注册报名。报名企业在进行注册和身份认证后,应提交完整报名材料,并对所填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大赛官网是报名参赛的唯一渠道,其他报名渠道均无效。
三、报名时间
注册截止时间:2023年6月16日
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6月23日
四、大赛流程
大赛面向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七个战略性新兴产业征集项目参赛。赛事流程分为报名参赛、初赛、市决赛、省赛、全国赛等环节,详见工作方案(附件)。
附件:2023年第十二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广东·中山赛区)暨第七届中山市科技创新创业大赛工作方案.doc
中山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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