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区农业发展资助项目

资助金额:最高100万申报时间:1-12月

政策内容

1、鼓励企业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对企业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农产品检测检验、农产品追溯系统以及开展农业高新技术研究应用的项目予以资助。

2、鼓励企业开展农产品供给体系建设。对企业建立农业生产基地、农产品配送基地、农产品物流(冷链)体系和实施综合农业开发和创建都市型农业项目予以资助。

3、对区内获认定国家、省、市级“农业龙头企业”予以奖励。

 资助标准

1、农业龙头企业奖励项目。区内获认定国家、省、市级“农业龙头企业”分别给予60万元、40万元、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市级农业龙头企业继续申请认定省级,或国家级农业龙头企业,将继续奖励差额部分。

2、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资助项目、农产品供给体系建设资助项目。按照项目实际投资额给予最高不超过50%的资助,单个项目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重点扶持的农业综合开发、食用农产品追溯系统、农产品物流(冷链)体系、农业高新技术研究应用项目,在不超过50%的资助标准下,优先安排。

1)国家农业龙头企业或者年度营业额在2亿元以上的,最高资助100万元;

2)广东省农业龙头企业或者年度营业额在1亿元至2亿元的,最高资助80万元;

3)深圳市农业龙头企业或者年度营业额在5000万元至1亿元以上的,最高资助60万元;

4)年度营业额在500万元至5000万元以上的,最高资助40万元;

5)农业科研项目、区事业单位农业项目和区农城化股份公司农业项目,按照项目实际投资额给予最高不超过50%的资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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