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田区奖励名优品牌项目

资助金额:最高20万申报时间:1-12月

申请内容

对上一年度获得中国驰名商标产品、广东省著名商标、广东省名牌产品的企业,给予每件商标、产品一次性资助。

设定依据

(一)《盐田区产业发展资金管理规定(修订)》,盐田区人民政府,深盐府规〔2017〕4号;

(二)《盐田区关于支持企业提升竞争力和促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盐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深盐府办规〔2017〕3号。

支持强度与方式

支持强度:对上一年度企业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的产品,每件商标一次性资助20万元;对上一年度企业获得广东省著名商标、广东省名牌的产品,每件商标、产品一次性资助10万元。

支持方式:自愿申报、集中审查、审批机关审定、社会公示。

办理条件

申请该项目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报单位应当是在盐田区依法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申报单位产权关系明晰、依法经营、诚实守信。

(三)申报单位有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健全的会计核算体系。

(四)申报单位的产品上一年度已获得相关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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