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田区奖励入围500强企业项目

资助金额:最高1500万申报时间:1-12月

申请内容

对首次入选“世界500强”企业及“中国500强”企业给予奖励。

设定依据

(一)《盐田区产业发展资金管理规定(修订)》,盐田区人民政府,深盐府规〔2017〕4号;

(二)《盐田区关于支持企业提升竞争力和促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盐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深盐府办规〔2017〕3号。

支持强度与方式

支持强度:对首次入选“世界500强”的企业,给予一次性1500万元奖励。对首次入选“中国500强”的企业,给予一次性500万元奖励。企业同时符合两项条件的,按就高原则奖励;企业若先符合“中国500强”奖励条件并申请获得了500万元奖励金,往后年度又符合“世界500强”奖励条件,可按就高原则再给予1000万元奖励。

支持方式:自愿申报、集中审查、审批机关审定、社会公示。

办理条件

申请该项目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报单位应当是在盐田区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申请“世界500强”奖励的企业须已经入选“世界500强”的企业,以美国《财富》杂志公布的为准。申请“中国500强”奖励的企业须已经入选“中国500强”,以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联合公布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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