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深龙英才”人才住房资助项目申报指南

资助金额:最高600万申报时间:12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深圳市龙岗区委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促进人才优先发展实施“深龙英才计划”的意见〉的通知》精神,根据《关于促进人才优先发展实施“深龙英才计划”的细则》(下称《深龙英才细则》)和《龙岗区“深龙英才计划”人才住房分配管理实施细则》(下称《实施细则》),决定面向龙岗区“深龙英才”A、B、C、D、E类人才开展“深龙英才”人才住房资助项目,有关申报办理细则如下:

申报对象:

服务于龙岗区企事业单位且纳入《深圳市龙岗区“深龙英才”分类目录》中深龙英才A、B、C、D、E等5类人才(以下简称“深龙英才”),并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为A类杰出人才的,要求本人家庭(深龙英才已婚的,应当以家庭为单位申请人才安居,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应当作为共同申请人)在深圳市范围内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

(二)申请人为其他A类人才、B、C、D、E类人才的,要求本人家庭(已婚的包含配偶,有子女的包含未成年子女)在深圳市范围内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未拥有商品住房。

已领取深圳市新引进入户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和归国留学人员租房和生活补贴的,应当在全额获得市级补贴满1年后申请“深龙英才”安居保障。

注:1.购房优惠政策指在深圳市购买过政策性住房或者享受过购房补贴、受赠政府人才安居住房。

2.未拥有商品住房指在申请受理之日在深圳市未拥有商品住房且在申请受理日之前3年内未在深圳市转让过或者因离婚分割过商品住房。

优惠政策:

A类人才包含杰出人才和其他A类人才。杰出人才家庭在深圳市范围内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的,可申请免租金租住建筑面积220平方米左右人才住房,或申请领取每月1万元的租房补贴。

其他A类人才家庭在深圳市范围内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的、末拥有商品住房,可申请免租金租住建筑面积150平方米左右人才住房,或申请领取每月5000元的租房补贴。

B, C类人才家庭在深圳市范围内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的、未拥有商品住房,可申请免租金人才住房,B类人才建筑面积130平方米左右,或申请领取每月4000元的租房补贴。C类人才建筑面积100平方米左右,或申请领取每月3000元的租房补贴。

A, B, C类人才享受区人才住房保障政策应优先选择人才住房,区住房保障部门无法提供相应标准住房情况下,人才可选择领取租房补贴。

已领取租房补贴的A, B, C类人才,在区住房保障部门能够提供相应标准住房的情况下,应选择入住人才住房并停止领取租房补贴。

A, B, C类人才领取租房补贴的时间与入住人才住房的时间应合并计算,原则上不超过10年。

A, B, C类人才免租金配租住房低于其人才层级所对应的面积标准住房的,低于标准部分不予补偿。配租住房高于规定面积5平方米以内(含5平方米)的,本人无需补交差额部分租金。

高于规定面积5平方米以上的,对于超出规定面积部分,本人需补交租金,租金标准按照人才住房基准租金价格计算。

A类人才在龙岗区工作满10年且免租期限届满后,被认定为贡献突出并取得本市户籍的,可申请赠与所租住房或分别给予杰出人才1000万元、其他A类人才600万元补贴。经初步审核符合赠与住房或补贴条件的,区住房保障部门应当提交区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经审定同意赠与住房且住房具备办证条件的,由区住房保障部门与人才签订住房赠与合同,并按相关规定办理产权登记。经审定同意给予补贴的,按相关程序发放。

A, B, C类人才层级提升的,可以向区住房保障部门申请按照新的人才层级享受人才安居。

D, E类人才家庭在深圳市范围内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的、深圳市未拥有商品住房、未正在领取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的,可申请建筑面积不超过80平方米人才公租房,租期为任期内且不超过10年。

D, E类人才配租住房,租金按照市场基准租金的30%计算。高于其人才层级所对应的面积标准部分的,按照人才住房基准租金价格计算。

D, E类人才层级提升至C类及以上人才层级的,可以向区住房保障部门申请按照新的人才层级享受人才安居。

重要提示:

(一)符合条件的“深龙英才”A、B、C类人才可选择实物配置或货币补贴,两类安居保障不得同时享受。“深龙英才”已申请租房补贴的,由区住房保障部门给予核发自任期开始当月至租赁合同起算前一个月期间的租房补贴,租房补贴将于起租当月予以停发。

(二)A、B、C类人才领取租房补贴的时间与入住人才住房的时间应合并计算,原则上不超过10年。D、E类人才租期为任期内且不超过10年。

(三)A、B、C类人才层级提升的或D、E类人才层级提升至C类及以上人才层级的,可向区住房保障部门申请按照新的人才层级享受人才安居。已享受“深龙英才”住房的,在非层级提升的情况下,不可参与此次住房申请。

(四)看房和选房时间根据申请情况安排,另行通知。

(五)合格申请人排序到位选房时,如无符合标准的住房可选的,不影响下一批次深龙英才人才住房申请。

(六)申请单位需诚信申报,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如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核实,我局将根据我市住房保障的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七)深圳市高层次人才奖励补贴相关政策如有变动,按最新规定执行。

(八)未尽事宜由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负责解释。

申报部门:

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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