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大鹏新区高新技术企业扶持的申报通知

作者:宏创为高新认定发布时间:2019-12-02 9:32:40

各相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大鹏新区关于加强科技研发促进技术创新的若干措施》、《深圳市大鹏新区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文件的相关规定,现决定开展2019年大鹏新区高新技术企业扶持的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审批内容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和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扶持。

二、资助标准

鼓励企业申请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对上一年度新认定的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10万元支持,上一年度新认定和新迁入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30万元支持;对获得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后又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追加一次性资金支持20万元;对重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10万元支持。

 三、审批数量和方式

审批数量:有数量限制,受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年度总额控制。

审批方式:自愿申报、部门审查、社会公示、业务主管部门审核。

  四、审批条件

(一)在大鹏新区依法注册、纳税的企业。

(二)依法经营,诚实守信,申请前两年无申报资金弄虚作假、恶意欠款等不良记录。

(三)有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健全的会计核算体系。

(四)依法报送统计报表。

(五)于上年度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或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并已取得认定证书。其中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应是首次获得认定(企业更名后重新核发认定证书的不属于首次认定)。

 五、审批申请受理机关

受理机关:大鹏新区科技创新和经济服务局。

  六、申报时间

2019-11-19 / 2019-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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